协同办学
协同育人
协同创新
协同服务
协同创就业
依据教育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科技部及我校相关规定,现将我校4项知识产权成果转让(许可)前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: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
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,需写出具体、真实的情况,以实名提出异议,不能匿名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联系电话:0576-88663373
联系邮箱:kyc@tzvtc.edu.cn
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
2025年4月8日
上一条:没有了
下一条:2024年知识产权转让(许可)公示(五) [09-25]